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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息] 邯郸市纪委监委最新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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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5 19:2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促进扶贫政策落实,日前,邯郸市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鸡泽县扶贫办原主任李占芳在贫困户认定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
李占芳在2012年至2014年扶贫工作中,没有明确安排扶贫办及乡镇对贫困户资格认定审核,致使部分村干部及其亲属违规领取扶贫资金。2018年2月,李占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永年区住建局、审计局、财政局、民政局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
永年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刘树坤、审计局法规科科长徐辉、财政局社会保障科副科长武建敏、民政局福利彩票科工作人员韩雪在危房改造鉴定和验收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不应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的闫胡寨村3名村民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29550元。2017年7月,刘树坤被诫勉谈话,徐辉、武建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韩雪受到记过处分。

三、广平县住建局村镇股股长秦宝和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问题。
秦宝和工作失职,致使2011至2016年东张孟乡9户村民不符合危房改造标准、4户村民超标准建设危房通过申请,套取国家危改资金204654.71元。2017年11月,秦宝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领导、主任科员武海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四、大名县大名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陈延延在落实医疗扶贫结算政策工作中失职问题。
陈延延在大名县对参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治疗活动中,未按要求做好软件系统升级等启动准备工作,医保系统和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不支持零元住院押金填报,使两名贫困人口未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2018年3月,陈延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涉县扶贫办社会扶贫科科长赵何义、原副主任科员张海平在移民搬迁工作中玩忽职守问题。
2011年、2015年,赵何义、张海平在鹿头乡董家沟村扶贫移民搬迁项目验收工作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董家沟村虚假申报15户61人套取国家移民搬迁资金34.6万元。给付虚报户资金4.8万元已被收缴,其他用于村务支出。赵何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降为办事员;张海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

六、峰峰矿区峰峰镇低保办主任张永红在低保审核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
峰峰镇低保办主任张永红工作履职不到位,造成太安一社区原主任马晓芳骗取国家低保救济金37079.1元,太安二社区原主任吴培珍骗取国家低保救济金33360元。2017年5月,马晓芳、吴培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二人刑事责任;张永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力度,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对违纪违法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随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来源:邯郸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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